关于变更铝锭及铝棒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03

各参与商:
        经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4日开始,将铝锭及铝棒手续费收取标准由原采购方支付交易及结算手续费、交收手续费,销售方均无需支付相关费用,变更为由摘牌方支付交易及结算手续费、交收手续费,挂牌方均无需支付相关费用。手续费费率保持不变,其中交易及结算手续费为2元/吨(仅摘牌方支付),线上交收品种的交收手续费为1元/吨(仅摘牌方支付),线下交收品种的交收手续费为0元/吨。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