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卷鲁

商品名称 铝卷鲁
交易单位(净重) 1吨
报价单位 元/吨
交易及结算手续费 暂免,直至交易中心另行公告
交收手续费 暂免,直至交易中心另行公告
交易时间 每交易日9:00~16:30
履约担保金 10%
开票保证金 12%
溢短 ±10%
磅差 ±2‰
商品质量 符合国标《GB/T 3880-2006》
交收地 山东省

一、 商品交收模式
1. 品种适用“线上结算、线下交收”的交收模式。即挂单、摘单、合同成交、资金结算、发票流转等交易环节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达成,商品交付环节由买卖双方约定完成。
2. 买卖双方以资金作为履约担保,交易中心将对资金进行冻结。

 

二、 商品交收期限
1. 参与商挂牌时可约定补齐货款截止日期、交货截止日期、开票截止日期,补齐货款截止日期、交货截止日期、开票截止日期不得超过挂牌之日后的60个自然日。
2. 最终结算截止日:买卖双方需在挂牌时约定“最终结算截止日”,该日期不得早于买方补齐货款截止日和卖方发货截止日后第3个交易日。如采用暂定价成交的,买卖双方还需在该约定的截止日闭市前完成确定价的录入与确认。
3. 买方补款:双方如协商一致,可分批支付货款,但买方须在挂牌约定的补齐货款截止日期16:45前补齐至合同成交金额(合同实际金额未确定时),或合同成交金额与合同实际金额两者较小值(合同实际金额确定时)。
4. 卖方交货:双方如协商一致,可分批发货,但卖方须在挂牌约定的交货截止日期22:00前在挂牌约定地点向买方完成交付全部已成交商品,并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实际发货数量。
5. 买方收货:买方收货时如发现交收商品表观质量有瑕疵(如外包装破损等),可予拒收,并在卖方提交全部实际发货数量之日后第3个交易日22:00前确认收货或提出收货异议,逾期未确认收货且未提出收货异议的,视为买方确认收货无误,系统将自动确认收货。买方将该合同已划付的货款外的剩余货款冻结在交易中心的,买方确认收货后交易中心于当日向卖方划付剩余货款。
6. 最终结算:交易系统根据实际收货量及成交价格(采用暂定价成交的使用确定价)计算合同的实际交收金额,双方须在最终结算截止日23:59前根据实际交收金额在线完成合同最终多退少补的结算义务。
7. 卖方开票:卖方应在最终结算完成后第20个交易日或双方约定的开票截止日期16:45前开具并寄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系统确认开票和上传发票影像。
8. 买方验票:买方如选择了“买方手动确认”的发票确认方式,买方须在卖方开票后5个交易日16:45前确认验票; 买方如选择了“到期系统自动确认”的发票确认方式,即同意交易中心系统在其未在卖方开票后5个交易日的16:45前手动确认发票且未按业务规则向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时,由交易中心系统自动确认其收讫发票。
 

三、 违约金
1. 交收违约金:因买卖双方中某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交收,或不能继续履约合同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交收违约金,为合同剩余未交收商品货款金额的10% 。
2. 开票违约金:卖方不能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开票违约金,为已交收部分的货款金额的12% 。
 

四、 商品交付方式
卖方需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在约定地点按约定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商品。
五、 商品交收标准
1. 交易、交收、结算均以商品净重进行。
2. 卖方交付的商品需符合交易中心规定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向买方提供对应的商品质量证书。
3.  卖方需承担商品交付之前(含当日)的仓储保管费用(如有),以及商品交付过程中因包装破损等可能产生的更换包装费用。
 

六、 定向挂牌
买卖双方可在定向挂牌中约定对履约担保金比例进行调整,在原有履约担保金比例的基础上调整范围为-10%~+10% 。
 

七、 开票保证金比例
买卖双方可在挂牌中约定对开票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在原有开票担保金比例的基础上调整范围为-12%~+12% 。
 

八、 风险提示
1. 本商品品种允许参与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商品购销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该等补充约定和交易中心系统中记录的买卖双方就其签署的商品购销合同的履行达成的交易信息(包括挂牌信息、额外条款或备注)构成商品购销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品购销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该等补充约定或交易信息不得与交易中心业务规则以及商品购销合同的约定相冲突,交易双方应谨慎协商和确认前述补充约定和交易信息。如发生冲突,以交易中心业务规则以及商品购销合同的约定为准,交易中心业务规则指交易中心制定并公布的相关规则、细则、管理办法、规定、指引、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不时的修订、补充与变更。
2. 定价格进行最终结算。交易双方同意并知悉,双方以暂定价格成交的,履约担保金(若有)按合同成交金额而非合同最终实际金额计算。由于交易对手方违反或怠于履行其在商品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责任,可能影响交易的完成,进而可能导致参与商遭受损失。如一方发生商品购销合同项下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交易中心将有权判定该方违约并将违约方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金/开票保证金(若有)直接划扣给非违约方。违约方提供的履约担保金/开票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违约金的,非违约方有权在线下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索,由此引发的任何争议和索赔,由买卖双方线下自行协商解决,交易中心不参与争议调解。请各参与商充分了解和评估交易风险,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相关交易,做好风险控制和财务安排。